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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党校办公室工作会议制度

2012-08-14 

(组织〔2008〕15号)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部会议包括部长办公会和每周例会。
二、部长办公会由部长召集和主持,部长、副部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议事范围主要有:
1.传达学习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根据具体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本单位全年(学年、学期)工作、专项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安排,决定部内人员、工作调整问题;
3.研究讨论干部考察、任免、交流、挂职以及党建、党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研究决定向上级及学校请示、报告的有关问题;
5.研究决定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临时任务;
6.其它需经部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
三、每周例会由部长主持,部内全体人员参加,议事范围主要有:
1.听取各工作人员上周工作的总结、通报,并就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研讨,统筹安排本周工作;
2.传达学习上级及学校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传达部长办公会上讨论通过的有关决定;
3.布置干部、党校、党建及组织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4.研讨各基层党组织提交的有关问题的请示;
5.讨论、审批党员的发展和转正;
6.其它需经部全体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
四、部长办公会和每周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五、与会人员必须对会议内容保密。对会议决定有意见允许保留,但不得公开发表与决定相违背的意见。
六、部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每周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有紧急事件需处理,均可临时召集举行。
七、办公室秘书做好会议记录,妥善保存记录,以备查阅,并督办工作计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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