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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办公室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16-10-20  

组织〔2016〕32号

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办公室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大部门安全工作力度,强化部门全体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等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安全稳定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部长(主任)对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副部长(副主任)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长对本科室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每年初,部长(主任)代表部门与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防火委员会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与学校党委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部长(主任)与副部长(副主任)、副部长(副主任)与科长分别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

第二条 部门成立以部长(主任)为组长、副部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部门各类安全稳定工作,完善逐级负责的安全稳定责任制。

第三条 本规定中安全稳定工作主要包括防盗、防电和人员安全,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办公设备安全、文件资料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以及有关维稳工作。

第二章 管 理

第四条 部门全体人员要自觉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认真学习掌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部门的贯彻落实,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 按照相关责任制要求,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稳定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日常管理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考核、同奖惩。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月活动,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等为中心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第六条 加强对部门全体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积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本部门安全稳定。

第七条 严格执行《安徽理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部门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及部门正常工作秩序。部门负责人要落实责任,加强安全巡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第八条 部门办公室钥匙应随身携带,不随便交给其他人保管。办公室内严禁违章用电,离开办公室应随手关门,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及时关闭电脑、电灯和空调等电器设备,及时切断电源,检查门窗是否已关妥,做到人走断电、人走关窗锁门,确保安全。

第九条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以及有关保密制度与纪律,部门涉密人员要做到“十不准”。严格执行《安徽理工大学校园网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落实《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规定》。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部门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十条 部门办公设备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确保部门资产台账及账物相符,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规范,切实做好年终资产盘点工作。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文件归档暂行规定》,加强部门办公室内各种文件、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做好涉密文件和资料的保密管理工作。“三密”文件不准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摘录时,应严格按学校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办理。

第十二条 坚持“严格把关、规范审批”原则,规范印章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办公室印章管理使用办法》,按照党委党校、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党校办公室印章的使用范围、监管、使用、审批、备案等,严格程序、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全体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增强职工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全体人员在上下班途中或外出办公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 严格贯彻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和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深入学习意识形态领域思想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研判,根据部门职责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安徽理工大学灾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程序,一旦发生安全事件、事故,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校保卫处报告,按相关安全要求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严格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加强对全体人员维护国家安全、外事纪律等教育,加强对教职工从事宗教活动等的教育管理,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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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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