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省委教育工委督查组莅临我校督察《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学校召开了工作汇报会暨座谈会。学校党委书记张明旭出席会议。
督查组组长、池州学院党委副书记汪枫介绍了督查工作的意义、督查的方式及督查的主要内容。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安排,省委教育工委成立5个督查组,分赴全省30所普通高校,对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希望通过这次督查,深入全面地了解全省高校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一步提高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高校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张明旭对督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从十个方面汇报了我校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程序,提高用人质量;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重点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今后学校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条例》的贯彻落实,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督查组还同部分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经整理后向省委教育工委进行汇报。汇报和座谈会后,督查组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对我校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学校党群部门负责人、各基层党委书记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